婴幼儿早期干预措施——西嘉助听器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使得听力损失的早期确诊成为可能。为听力损失的婴幼儿选配助听器必须首先明确其听力损失的类型,是传导性、还是感音神经性,或是混合性;是单耳还是双耳;同时要了解听力损失确诊的时间,这些都对助听器的验配有影响。目前主张单耳或即使是轻度的听力损失均应佩戴助听器,重度或极重度听力损失患儿可先选配助听器,后植入人工耳蜗。
研究表明,确诊干预的时间和言语发育的结果在5岁时呈负相关。干预实施早的儿童在词汇及言语思维能力方面明显优于干预实施晚者。在6个月内就实施干预的婴幼儿,到5岁时其言语能力基本达到同龄正常儿童的水平。因此对听力损失婴幼儿的声放大干预,最佳时间是出生后6个月内或更早。
气导助听器是通过空气将声音传送至耳内的,对于耳部解剖结构发育正常的婴幼儿首选此类助听器。对于外耳严重畸形或伴有严重中耳炎的儿童则无法使用气导助听器,可以考虑使用骨导助听器。
对于单耳听力损失或轻度听力损失的婴幼儿也主张进行听力矫正,这是由于双耳聆听有利于辨别声源方向,提高听觉的整体效果,从而达到提高言语-语言能力的目的。如果只是单耳聆听,会出现患者听力剥夺现象,即由于声学信息的减少导致听力较差耳的听觉功能逐渐下降,最终言语识别率下降。对于极重度听力损失者,助听器也是有效的。
由于婴幼儿外耳道的声学特性与成人大不相同,因此不能将成人助听器的选配方法照搬用于婴幼儿。测量真耳耦合腔差(RECD)可以解决外耳道大小的个体差异问题。根据个体特点将听阀转换成等值的声压级有利于助听器的验配。婴幼儿应验配高调节灵敏度的助听器。编程和数码助听器的调节范围较大,可随着婴幼儿年龄的增加不断调节以满足其听觉放大的需要。在配戴初期,没2~3周需测量一次听力级,同时对其言语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在上述两方面的指导下对助听器进行精细调节;在2年内至少每3个月随访一次,2年后每4~6个月随访调试一次。